投資者辦理 LOF基金份額的跨系統轉托管有下列兩種情形:
(1)投資者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認購或買入的上市開放式基金份額只能在深交所交易,不能直接申請贖回,如果投資者擬將該基金份額贖回,可以先辦理跨系統轉托管,將基金份額轉入基金管理人或其代銷機構,之后再通過基金管理人或其代銷機構營業網點贖回。
在辦理跨系統轉托管之前,投資者應確保擬轉出基金份額的深圳證券賬戶已在基金管理人或其代銷機構處注冊深圳開放式基金賬戶。同基金份額擬轉入的代銷機構取得聯系,獲知該代銷機構代碼(6XXXXX),并按照代銷機構的要求辦妥相關手續(賬戶注冊或注冊確認)以建立業務關系。
在核實上述事項后,投資者可在正常交易日持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和深圳證券賬戶卡到轉出方證券營業部辦理跨系統轉托管。投資者須填寫轉托管申請表,寫明擬轉入的代銷機構代碼(6XXXXX)、深圳證券賬戶號碼、擬轉出上市開放式基金代碼和轉托管數量。
(2)投資者通過基金管理人及其代銷機構認購、申購的上市開放式基金份額只能贖回,不能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賣出,如果投資者擬將該基金份額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賣出,可以先辦理跨系統轉托管,將基金份額轉入深交所交易系統,之后再委托證券營業部賣出。
在辦理跨系統轉托管之前,投資者須同基金份額擬轉入的證券營業部取得聯系,獲知該證券營業部的深交所席位號碼。
投資者可在正常交易日持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和深圳證券賬戶卡(因深圳開放式基金賬戶有電腦記錄但無賬戶卡,故應攜帶注冊該開放式基金賬戶時所用的深圳證券賬戶卡)到轉出方代銷機構辦理跨系統轉托管業務。投資者須填寫轉托管申請表,寫明擬轉入的證券營業部席位號碼、深圳開放式基金賬戶號碼、擬轉出上市開放式基金代碼和轉托管數量,其中轉托管數量應為整數份。
投資者T日(交易日)申請辦理的跨系統轉托管若為有效申報,則其申報轉托管的上市開放式基金份額可在T+2日到賬。亦即,投資者自T+2日始可申請贖回或申報賣出基金份額。
(基金有風險,投資需謹慎。基金管理人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職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但不保證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產品相關信息請詳閱基金法律文件。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過往業績并不預示未來表現,完整業績請至現金寶APP/官網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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